摘要: 《民法典》人格权编翻译的精准与否,关系着我国能否充分展现维护人格尊严的良好国际形象。现有译本较为准确地表达了人格权编的内涵,但在术语和句法方面仍需完善。针对人格权编翻译中存在的问题,本文提出构建立法文本翻译思维体系,融合传统翻译思维方法与法律思维逻辑方法。通过分析体系思维、涵摄思维、类比思维、批判性思维等法律思维与立法文本翻译思维的关系,以及在人格权编翻译中的应用,初步形成“源语法律文本理解—法律概念体系转换—目标语法律语言表达”的思维机制,以期归纳出普遍适用于立法文本翻译的思维体系,有效提高立法文本翻译质量,助推中国法的域外传播。
中图分类号: